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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水费:没有哪个小区可以成为城市孤岛

2014-09-26 16:05  郭杨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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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万多元的欠缴水费、687万多元的滞纳金,9月23日,市民任先生路过鼓楼区仙塔街竹林境新村2号楼,被一张催缴水费通知上的数字吓了一跳。记者调查走访后证实:该“天价水费”系小区供水管道常年漏水所致,本质上属于公摊水费。

9月24日,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早在2000年,2号楼的楼管员就已经接到欠费通知,随后,居民和社区都曾就此事与自来水公司协商。但是近15年来,因为楼层住户多次变更,水费问题没有解决,反而越滚越多。目前自来水公司方面明确提出,自欠费公告张贴之日5个工作日内,如果业主还未出面协商此事的话,2号楼将会被强制停水。(综合《东南快报》近日报道)

“天价水费”事件看似离奇罕见,实则可能出现在每个市民的日常生活中:如果你住的小区没有引入物业公司,也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楼管员在收缴每家每户的水费时,却没有及时统计公摊水费的数目,天长日久,公摊水费很容易成为一笔天价款项。

可以说,任何一个小区,如果不及时统计公摊水费,搁置十多年,也会产生类似“天价水费”单。不光是水费,公摊电费如果不及时公摊,同样可能变成“天价电费”。

“天价水费”的产生,首先是责任问题。“现代社会谁都不是一座孤岛”,也可以说:现代城市哪个小区都不是一座孤岛。消费生活用水的小区和供水的自来水公司,楼层老业主和新业主,小区居委会和业主,只有大家相互服务、守望相助才能避免“天价水费”的出现。可以设想,如果自来水公司及时提醒、处理没人承担的公摊水费,楼层住户不抱侥幸心理及时承担公摊责任,或者居委会及时出面敦促业委会的成立,“天价水费”都可能避免。怕只怕:在“水泥森林”中生活久了,每个人都像水泥一样冰冷漠然。

福州“天价水费”的出现也恰恰说明:物业管理也是现代城市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没有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也并不是毫无用处。事实上,城市发展完善到21世纪,在城市运行以及市民个体生活的很多方面,人们都已经形成了一种共识性的、普遍的范式,雇佣一批人或者从住户中选出一批人来承担公共事务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范式。

回想农村老家的“物业图景”:除了每个月月底(或者月初)会有邻居拿着电费单来收电费之外,不存在公摊水费、公摊卫生清洁费的情况。这样,你不用担心腰包被人算计,但你也不得不接受没有检验检疫的用水、没人帮你维护的房前屋后卫生。从这点看,“天价水费”同样蕴含着现代性与原生态的对比。经历此“天价水费”,现代人在向往返璞归真的同时,也不能否认现代性的便利。

再说到竹林境新村的“天价水费”,这个问题也并不是无解。新老业主变换的过程,肯定涉及到房产转让、交易,完全可以通过政府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查找到这些过程,找到原有的老业主,进而扩大“天价水费”的分摊基数,从而最大限度地减轻大家的压力。当然,这个前提是:有一批人或者一个公司愿意出来承担公共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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