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疑因村民扫墓不慎引发山火 冬至祭扫需防火

2014-12-22 16:5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余瑧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12月22日讯(实习记者 柳烨)今日上午,有市民林先生向本网报料称,上午10时许,秀屿区笏石和东峤的交界处山林出现森林火灾。林先生告诉记者,今天是冬至节日,扫墓的村民比较多,因燃放鞭炮焚烧纸钱引起的可能性比较大。

记者从东峤镇镇长翁忠新处了解到,起火的地方在笏石和东峤的交界处,面积不大,目前已经配合森林部门及时控制火势,至于起火的原因还需要相关部门核查。

冬至日扫墓祭祖是不少地区延续下来的习俗。由于近日莆田地区天气转晴,再加上冬季冷风大且干燥,市民回家扫墓祭拜祖先需注意防范,避免引起火灾。扫墓是表达对先人的追思和悼念,重在情感,不在形式 建议市民扫墓期间尽量减少烧纸,采用鲜花、网络等相对环保安全的方式祭拜祖先。

近年来,由于用火不慎而引起火灾的事件时有发生,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在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擅自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会按照火灾造成的损失程度进行判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