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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丽明)笔试过了,面试过了,体检也过了,选了授课地点,只要领取了行政介绍信之后就可以入编,成为一名光荣的教师,可仙游县的三名女毕业生却在临门一脚时被拒绝录用,理由是三人为自考大专毕业生,与招聘要求的全日制大专学历不符。据了解,三人自考毕业于福建教育学院,该学院曾发文证明,三名学生与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上个月,仙游县招聘领导小组最终认定,这三名女毕业生的学历与招聘方案规定的不符,拒绝录用。 女毕业生:准备上岗时被拒绝录用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仙游县,见到了这三名女毕业生小颜、小傅和小徐。她们三人的第一学历是仙游县职业中专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校期间参加了福建教育学院自考专科学前教育专科学习,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该院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共同颁发的自考大专毕业证。今年3月,她们三人参加了全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了仙游县的幼师岗位。 通过了笔试之后,三人又参加了5月份的面试资格审核,6月份面试后,小颜和小傅的成绩都达到了录取要求,小徐之后通过岗位空缺递补也进入了录取名单。按流程体检后,三人都参加了选岗,按成绩排名轮流选择执教范围。小颜告诉记者,7月份的时候三人上交了所有的材料,就等8月份领了仙游县教育局出具的行政介绍信之后就能入编上岗了。 可就在8月底,小颜和小傅要领取行政介绍信的时候却被告知学历有问题,还要进行审核。而已经开给小徐的行政介绍信也被仙游县教育局收回。但没想到,三人等来的却是取消录用的结果。 对此三个女生都感到不解,她们还回毕业院校福建教育学院开了证明,证明按照相关规定,她们与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但这也于事无补。 但记者了解到,在指导仙游此次招聘的《莆田市仙游县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下文简称《方案》)中提到,在严格审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而当地教育部门的做法明显与此规定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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