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市中院作工作报告 网络司法拍卖成交8431万元

2015-02-06 10: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余瑧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胡志伟作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东南网莆田2月6日讯(本网报道组)2月6日,莆田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莆田两级法院大力强化执行措施,实行信用惩戒,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041人,网络司法拍卖成交金额8431万元。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志伟说,2014年全年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7314件,办结44407件,受理数同比上升1.3%,结案率93.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6%,法官年人均办案数位居全省前列,其中中院受理5418件,办结4906件,同比分别上升8.9%和2.2%;5人获得最高法院表彰,17个集体、24名个人分别获得“全省十佳法院”、“全省十佳法庭”、“全省十佳法官”等省级表彰。

胡志伟在报告中提到,2014年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518件,审结4265件。一审审结杀人、抢劫、绑架、故意伤害等严重侵害人身财产权利犯罪案件1448件,“两抢”案件同比下降33.7% ,增强了群众安全感;遏制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犯罪增长势头,一审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高发性犯罪案件1234件,同比上升48.7%,保障了公共安全;严惩“黄赌毒”犯罪,一审审结此类案件326件,同比上升25.4%,维护了社会管理秩序;关注金融形势变化,一审审结金融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破坏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43件,整顿了市场秩序。

胡志伟指出,发挥司法审判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一审审结莆田市人社局原局长黄伟平等职务犯罪案件87件,判处原县处级以上干部5人,促进了廉政建设。全市法院依法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402人,重刑率9.1%;适用非监禁刑1181人,非监禁刑率26.7%;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507件,同比下降12.6%;坚持寓教于审,判处未成年罪犯273人,实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报告指出,2014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9344件,审结27444件。莆田中院出台为打造宜业宜商宜居莆田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12条意见,深化司法助企活动,制定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加大金融债权保护力度,慎用强制措施,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一审审结金融借款、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各类合同纠纷及民间借贷等16294件,总标的33.3亿元 ,妥善审理一批因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的系列案件,回应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司法需求。注重保障城乡低收入群体和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一审审结人身权益保护、婚姻家庭等事关 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9560件,充分发挥司法关注民生的职能作用,城厢区法院审理的2起案件入选最高法院公布的司法干预家庭暴力10起典型案例,仙游法院审结的林某被撤销监护权案件,成为因家暴而撤销监护权的全国首例司法实践。加强生态资源审判工作,一审审结生态环境案件21件,依法保护生态文明。做好涉外、涉港澳台、涉军审判工作,一审审结涉港澳台外案件1198 件,办理涉台司法互助案件331件,改善了投资环境。

受理执行案件9539件,执结8862件,执结标的4.06亿元。大力强化执行措施,实行信用惩戒,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041人,通过限制高消费、办理银行贷款和信用卡等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办结案件121件;限制出境58人、司法拘留357人、追究刑事责任14人,有效威慑失信被执行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秀屿法院依法移送的1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被执行人案,成为“欠薪入罪”立法以来莆田市首个案例。不断规范执行行为,实现执行款物管理电子化,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在淘宝网上成交拍品20件,成交金额8431万余元,节省佣金近200万元。完善与住建 、国土、工商、交警、银行等联动单位建立的“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

胡志伟说,市两级法院全面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利用电子触摸屏、法院网站、12368服务系统等实现立案信息、开庭信息和审判流程节点信息全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提高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率,共公布生效裁定文书23293份,正式启用执行短信公开平台,并通过开通法院官方微博、直播庭审、举办法院开放日、邀请旁听庭审、参观考察等活动,增强司法透明度,扩大司法公开民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