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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2 17:41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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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黄烁杰)上周,本报刊登了一篇关于一汽丰田rav4新车座椅存在生锈问题的报道后(详见3月3日b03版《新车座椅支架锈迹斑斑,一汽丰田rav4怎么了?》),立刻引起了厦门rav4车主的广泛关注。 许多车主纷纷致电本刊表达自己的看法,其中更有甚者,是在看到报道之后,才发现自己的爱车存在同样问题。车主隋先生就说:“我是2013年12月买的车,本来不知道车辆存在生锈的问题,看到报道后立刻去检查汽车座椅,果然在支架和骨架上发现了大面积的锈迹。”发现问题后,隋先生立即与经销商取得了联系,但经销商同样表示不予以更换。 这一批车型数量庞大,难道汽车生产厂家没有主动召回,并给出最终的解决办法吗?记者通过一汽丰田品牌公关公司联系厂家,寻求说法,但截至发稿之时,仍然没有等到厂家的正面回应。 买车是件开心的事,谁都不想因为新车存在问题弄得心塞。但万一遇到这种问题,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汽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玉龙为消费者支招:“《汽车三包》出台,虽然对汽车维权提供了进一步保障,但涉及面仅局限于车辆三大总成。遇到例如座椅支架问题,《汽车三包》就不适用了。这时候,消费者可以用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来维权,《新消法》第十八条中提到: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因此,在购买前,经营者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产品存在问题或缺陷,消费者事后发现后,可依此条例向经营者要求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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