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
东南网3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地下饮用水实行取水许可及有偿使用制度,限时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地下饮用水井,建立地下饮用水安全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近日,莆田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明确将加强全市地下饮用水管理工作,确保地下饮用水卫生、安全。 根据规定,各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对没有许可非法开采地下水的取水井,原则上由违法者所在的村(居)、乡镇(街道)督促主动自行纠正及责令限期办理取水手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和外的非法开采地下水的,分别由各县(区)住建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取水手续,对不符合条件或拒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罚款、取缔等处罚。 据了解,莆田市将逐步取消城镇饮用水地下水源。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再批准新建抽取地下水的自备水源,限时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地下饮用水井。学校饮用水必须在2015年6月份前全部接入公共供水管网,其他用水户2015年10月前全部接入公共供水管网。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