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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定价药品在新一轮药品招标中又摊上大事了。昨日,有媒体曝光了常用药克拉霉素改变剂型,由普通胶囊改成软胶囊,就摇身一变成为独家品种、享受单独定价后身价比普通胶囊高出22倍的消息。随后马上就有业内人士向羊城晚报报料称,部分原研药明明专利已到期,却仍能享受单独定价,明明价格比同类药品高出20 倍,也能轻松中标,相当有失公平、公正。为此,广东一药企还将国家发改委告上了法庭。(《羊城晚报》4月21日) 药价贵20倍仍中标,药品的暴利,无疑再度撩拨起公众的敏感心绪。的确,假如说是非专业的买家,或是买卖双方的身份不对等,信息不对称,“买贵了”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明明是药品招标,买方理应相当专业,且更有话语权,却仍然出现“贵20倍仍中标”的怪事儿,也就难免让人嗅出猫腻。 不难设想,原本成本并不高的药品,中标价却翻了20倍,即便是便宜药,恐怕也要摇身而成“高价药”了。不过,简单的认为“药价贵20倍仍中标”是招投标不专业甚至有猫腻,也未必公平。现实中,“高药价”的罪魁祸首仍在流通环节,已然是个众人皆知的事实。既然如此,仅仅是招投标其实并不能真正决定药价,医生的处方权,才是药价的最终决定环节,一些低价药即便中标仍然销售不畅,其实就充分说明问题。这个时候,如果药品招投标不给流通环节留下足够的空间,即便是中标了,也仍旧可能无济于事。 不仅如此,由于医药行业之间长期以来存在的利益粘连,即便是当前政策在努力推进制度上的隔离,也并未真正落到实处。于是,诸多利益的盘踞纠缠,招投标也就注定难以成为“解铃人”,相反,在利益公关下,招投标过程未能实现药品市场买卖双方对等均衡的初衷,反而成为又一个中间环节,也就并不意外了。 于是,你有你的招投标,我有拆招解招的办法。药品招投标这一本该是形成买方合力的药价控制手段,却反而上演“药价高者中标”的离奇桥段,恐怕也是命中注定。事实上,即便是“廉价药”侥幸中标了,也同样难逃“中标死”的厄运。在药厂及药品流通渠道一方,“廉价药”当然利润不如“高价药”,甚至可能抑制了高价药的利润,因此,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厂家及流通渠道当然会压缩利润不高的“廉价药”,中标不过是个样子,背地里少生产甚至不生产,让你不得不选择利润更高的高价药,当然也是可以理解的经营策略;而在医院一方,尽管药品回扣被屡屡禁止,但是,医疗投入的不足使得大多数医院依旧指望靠药品补贴家用,这“廉价药”厂家利润薄,医院补贴少,恐怕即便中了标,在利益诉求之下,也未必被医院和医生待见。尽管患者对“廉价药”情有独钟,但散兵游勇的患者连代言人都难以找出,更不用说和上述利益集团谈判了。 从这个意义上说,医药市场的乱象固然是药品流通环节成本高企,“廉价药”难获生存空间的重要因素,但当前药品招投标,本身其实仍然不是一个真正的买方角色归位。相形之下,国外的药品销售市场,制药企业何尝不想让自身利益最大化,然而奈何强势的医保部门代言了患者的利益,任何药品的报销和价格商定都要经过医保部门的审核,医保作为大宗药品的购买者与埋单人,同时也是医药市场的专家,当然更具价格谈判的动力和能力,如此一来,买家的真正到位,必然能够通过势均力敌的博弈来实现药品市场的均衡,有了专业的买家,自然也就不能任由卖家忽悠,廉价药品“改名提价”,“药价贵20倍仍中标”的怪事,自然也就不那么容易发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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