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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4月24日讯(实习记者 李妙珠 本网记者 陈艳艳)莆田学院中区部分教师公寓陆续接通管道燃气,原先各户使用的散装燃气瓶可退还管道燃气公司,并取回押金。然而,市民陈女士却被告知必须要有押金单才给退瓶。近两个月内,她屡次致电燃气公司要求退瓶,均因无押金单遭拒。这让陈女士不能理解,“如果必须有押金单才能退瓶,那当初签的协议说‘用户可凭协议及用气卡,将燃气瓶归还燃气公司并取回押金’就不算数了吗?” 最近,家住莆田学院中区教师公寓63号楼103的陈女士,因家中接通了管道燃气,便想将散装燃气瓶退还给莆田管道燃气有限公司,不料却屡遭“碰壁”。 “近两个月内我多次致电燃气公司要求退瓶,但燃气公司回复说,按公司内部规定必须要有押金单才给退瓶,所以他们一直拒不上门回收,之前有几户也遇到类似问题。”陈女士气愤地说,按照他于2004年同管道燃气公司签署的用气协议中相关条款规定:用户可凭双方签订的协议及用气卡,将燃气瓶归还燃气公司并取回押金。 为此,东南网记者致电莆田管道燃气有限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复:因其上个月刚上任,对此并非很清楚,但据其向公司其他工作人员了解,其公司一向规定:用户只要有上交押金,公司都会出具押金单,并告知用户到时退瓶需凭押金单,且公司要回收,应妥善保存。 “我们只要核对用户的押金单及钢瓶号这两项无误后,就会给予办理退瓶。但是目前,我在公司系统里查到的关于莆田学院中区教师公寓63号楼,就只有404的记录,并无103的任何记录,所以无法确认是否是我司客户。”该负责人说。 不过,该公司瓶装气销售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供气时公司有跟用户签订用气协议,如果该用户的押金单已遗失,可凭用户卡或每次用气的底单,前往公司办理遗失申明,之后可办理退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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