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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首例:7人骗取公积金 3年内不能办公积金贷款

2015-05-22 17:1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艳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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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2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不符合提取条件,眼睁睁看着公积金长期闲置在账户里“睡大觉”,有些人觉得这样很“吃亏”,于是动起了歪脑筋,提供假资料骗取公积金。近日,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处了7起利用假材料骗取公积金的行为,并在莆田诚信网上对这7名骗取住房公积金人员进行了曝光。这是莆田首次网上曝光骗取公积金的行为人。

昨日上午,记者登录莆田诚信网“曝光台”栏目,一条“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名单”的信息十分醒目,该信息中曝光了7名违规骗取、套取公积金人员的姓名、所在单位、骗取金额及骗取理由等。

记者注意到,被曝光的7人分别来自荔城区莆仙戏信息中心、荔城区涉外收费中心、莆田城投集团、仙游县市政管理中心等单位,共套取金额38.27万元。其中,最大的一笔金额为7.1万元,骗取日期为2014年11月27日。而骗取理由主要为还商业贷支取及购房支取两大类。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提取科工作人员介绍,被曝光的7人主要是提供虚假异地购房证件和发票,骗取住房公积金。目前,该中心已发出催缴通知,要求违规提取人员限期退回违规套取的资金。对于拒不退回违规套取资金的,他们还将通过法律途径等方式追回。

同时,违规套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也将被冻结,并被列入信用不良名单,3年内不予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据了解,目前,莆田市的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都建立了“初审、复核、稽核”机制,很多假材料在初审环节就被查出来。如果缴存人不符合提取条件,铤而走险去骗取公积金,其相关信息将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性质严重的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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