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
2015-05-23 11:20 郑已东 来源:湄洲日报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为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营造莆田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市纪委公开通报了10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仙游县鲤南镇下楼村村委会主任肖金辉、报账员陈金德将建房款、计生社会抚养费列入账外收入,二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仙游县权属登记所副所长魏凌冰收取登记户好处费,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荔城区新度镇港利村原党支部书记彭文珍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没收财产人民币1万元。 城厢区华亭镇郊尾村村委会主任黄光荣在新建小型水库中违规招投标并从中获利,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涵江区白塘镇洋尾村党支部书记林珍国非法出让村集体土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秀屿区笏石镇炮厝村党支部书记林开景、党支部委员林玉堂以自己及亲属名义套取国家种粮补贴,林开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林玉堂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北岸开发区东埔镇塔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林国珍贪污土地补偿款及受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湄洲镇优抚业务负责人何永福因工作失职导致他人违规领取生活补助,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交警大队法制员黄晓在受理行政复议时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群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荔城区农机总站前后两任站长张金龙、黄庆腾,涵江区农机总站原站长林云峰、副站长翁锦华套取国家农机购机补贴及收受钱物,张金龙、黄庆腾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林云峰、翁锦华两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廉洁履行岗位职责。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教育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切实解决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定位、转变方式,紧扣监督、执纪、问责,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湄洲日报 郑已东)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