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规划部门被诉违规审批户外广告设施 回应:依法依规

2015-06-15 09:25  王龙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艳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围挡部分为立面改造部分

东南网莆田6月15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日前,网友“离休老干部”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福建省委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称莆田市规划部门违规审批荔城区胜利北街鑫炎凯旋门户外商业广告设施,同时担心该设施播放广告扰民。【留言详情】对此,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办证科负责人表示,他们是依法依规进行审批。

网友“离休老干部”留言称,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鑫炎凯旋门违章搭盖户外商业广告设施(鑫炎集团建设发展公司),私自改造原建筑结构搭建巨型商业大型LED广告用于租赁,其中侧墙体部分由16米增加到18米,原建筑主体部分由14米增加到20米。而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审批前没有在鑫炎凯旋门小区内粘贴告示、征求小区业主即直接利益相关人员的意见,“之后我们小区业主代表多次投诉,也一直没得到解决”,因此认为规划部门违规审批。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办证科负责人表示,业主主要担心商业广告建筑影响其通风和采光,而他们也实地察看过,该建筑位于裙楼位置,离住户处还有近20米的距离,实际不会影响到住户的通风和采光,只是会影响到住户的视线而已。“该设施业主申请立面优化改造,也符合改造条件,我们在审批前也登报公示过了。”该负责人表示,他们是依法依规进行审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