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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荔城人民检察院许美华:不知累的检察官

2015-07-02 15:2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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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检察官:许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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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讯 许美华,现任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助理检察员。五年前,许美华以优异的成绩从大学校园选调进入检察机关,一直在控告申诉检察科工作。五年来,许美华共受理了群众来信来访857件,承办检察长接待日106场次,受理群众信访件39件,受理党委、人大及上级院交办件51件,按时反馈率100%。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24件;受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的申诉案件28件;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13件,发放救助资金22万元。

以上这些数据的背后没有惊心动魄,只有平凡岗位上的默默耕耘,她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忠实地履行着一名检察官的神圣职责。她被荔城区委区政府记三等功一次,被评为荔城区“优秀共青团员”,多次获得荔城区检察院“先进个人”等称号。由于她的出色工作,控申科被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评为“2010-201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向前一步:

解开七旬老大妈八年的心结

许美华的办公桌上的摆放着自己的座右铭:天下事,为之,则难者之亦易矣。人们常说:信访工作是“天下第一难事”。面对这第一难事,许美华说,“信访人都是带着心结而来,我们只有积极向前一步,才能化被动为主动,为打开心结奠定基础。”

五年来,她每天在工作岗位上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晓之以法,动之以情,耐心讲解。一位七旬的老人难以接受儿子被判刑,从儿子获刑后就走上了8年漫长的申诉之路。当她踏进该院控告申诉科向许美华讲述申诉经历和对法律的不理解时,许美华利用自己精深的专业知识和耐心细致的说理,解除了老大妈心中的疑惑。老大妈说:“终于找到像亲姑娘一样的人给我解答问题,八年的憋屈和疑惑,今天终于解开了。”老大妈自此结束了八年的上访路。

在五年的接待工作中,她遇到的上访人形形色色,什么样的都有。有的上访人不懂法,认死理,爱计较,就是说破嗓子,也听不进去。有的说话粗鲁野蛮,没说几句就脏话连篇,甚至不分青红皂白,破口大骂。有的岁数大了耳朵背,说话必须贴着耳朵,常常是唾沫喷一脸。由于长期与上访人谈话,有时一说就是大半天,许美华落下了咽炎炳。但她就像一台上了发条的钟表,用嘶哑的声音不停解答着,工作着。来访人很多都说她是“不知累的检察官”。

明察秋毫:

努力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宪法》用这15个字,庄严地宣告了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许美华说得最多的话,做得最多的事。

2013年12月,陈某到检察机关控告申诉科反映其被邻居陈某某殴打致轻伤,不服公安机关的治安调解协议书。受理案件后,许美华立即展开调查。在详细调查之后,许美华初步判断:陈某原先轻微伤的伤情鉴定可能存在偏颇,于是向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陈某的伤情鉴定进行文证审查。经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文证审查,认定陈某的伤情属轻伤。

此后,许美华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说明不立案理由。2014年5月23日,公安机关将案件提请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荔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5月28日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最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民生检察:

用心,老百姓会回报真情实意

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司法,不只是雷霆万钧,也有春风化雨的一面。许美华就用自己的检察工作实践向人民群众展示着司法的人文关怀。

2013年9月的一天,信访人陈某来本院控告申诉科反映其儿子刘某被人砍成重伤,但侦查机关对案件久拖不决。

许美华对案件情况做了详细了解:原来,2013年4月,侦查机关已对该案立案侦查。但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张某畏罪喝农药自杀未果,一直在接受治疗,不适宜关押。虽然案件久拖确实事出有因,但信访人陈某情感上仍然难以接受。

此后一年的时间里,许美华一直将陈某的事放在心上,一边向侦查机关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一边像家人一样到陈某家走访慰问,关心其儿子伤情及治疗情况。渐渐的,信访人陈某与许美华的话多了,语气也平和了。

2014年4月,经本院批准,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执行逮捕。这让陈某看到了希望。

2014年9月,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7万余元,但却无法执行到位。这一结果又让家徒四壁的陈某的情绪濒临崩溃。原来,陈某家庭十分困难,还有三个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

法律为陈某讨回了公道,陈某的情绪平静了下来。但对这个重创之后的家庭而言,此时的平静带着许多的无奈。陈某的心酸,许美华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在院领导的支持下,她多方努力,积极协调,最终为陈某争取到4万元的刑事被害人救助款。陈某给检察机关送来了“一心为民,廉洁奉公”的锦旗,这位含蓄内敛的妇女握着许美华的手……久久没有松开。许美华给予的这种“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温暖不仅仅属于陈某,在参加工作5年的时间里,她共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13件,发放救助金22万。

谈到做好控申工作的体会,许美华说: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老百姓的内心。我们对老百姓用心,老百姓就会回报给我们真情实意,就会相信执法者、相信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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