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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8月7日讯 东南网记者从莆田市监察局网获悉,日前,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纪委监察局通报1起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城厢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负责人陈国锋、龙桥中队中队长蔡朝炜因单位司机公车私用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经查,2015年6月20日中午,龙桥中队当天值班人员宋明君(协管员)未经同意,私自驾驶巡查执勤车前往常太镇常太村办理私事,该行为严重违反公务车辆管理相关规定。2015年6月25日,经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研究,作出辞退宋明君的处分决定。2015年7月7日,经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研究,对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陈国锋、龙桥中队中队长蔡朝炜分别给予通报批评。 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责任不落实的予以严肃的问责和通报曝光,使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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