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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城乡低保对象大学生每年可获教育救助金4000元

2015-08-14 09:47  陈文华 来源:湄洲日报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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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笔者从荔城区城乡低保管理中心获悉,该区今年继续对城乡低保对象大专以上(含大专)大学生实施教育救助,实行精准扶持,受助对象每人每年可获4000元教育救助金,直至完成学业。

为激励贫困学生奋发向上,该区将城乡低保对象大学生教育救助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城乡贫困家庭精准扶持对象,区级财政安排专项教育救助金,帮助城乡低保户对象大学生实现大学梦想,救助名额不受限制。

根据政策规定,今年教育救助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中2015年前考录的在校及2015年新考录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大学生。目前,该区组织区民政局、镇(街)对救助对象进行调查摸底,救助对象在8月5日前向镇(街)民政办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2015年前考录的在校生需提供在学证明或2014学年下学期成绩单,2015年考录的新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该区自2010年全市率先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大学生教育救助以来,截至目前,全区共有567人次城乡低保对象大学生获救助,发放教育救助金139.9万元。(湄洲日报 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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