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荔城黄石村民举报亲戚违建盖房 回应:已责令停建

2015-10-29 18:47  李妙珠 王龙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艳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协议应拆除的悬挑阳台

东南网莆田10月29日讯(本网记者 李妙珠 王龙风)日前,朱先生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省政府领导留言板》举报莆田荔城黄石镇金山村朱某无证盖房。朱先生称,此前的9月8日,在村部的调解下,他才与对方签下协议书,但现在对方不仅未履行协议,且在未告知的情况下拆掉自家屋檐。【留言详情】

东南网从莆田荔城黄石镇村建站了解到,该房未审批完成。对此,黄石镇包片党委王前锋说:“现在主要的工作还是以协调为主,尽量想好办法解决,让朱某履行‘村规民约’协议,按协议行事将一层楼以西的悬挑阳台拆掉,否则我们将进行执法。”至于未审批完成却翻建,王前锋表示,是因朱某情况特殊,村部经研究同意其边报批边建设。

投诉:

邻居未经审批违规盖房

朱先生告诉东南网记者,邻居朱某从今年7月份起开始旧房翻建,如今已完成4层楼的水泥框架。据朱先生反映,按此前9月8日双方协商签订的协议书规定,朱某建第四层时应与其面商而定,且一层楼以西的悬挑阳台须拆除;双方相邻巷路宽度为1.4米,其有权出入,路面上不得堆放杂物,并保持畅通。

“但现在一个多月过去,一层楼西边的悬挑阳台,他还是迟迟未拆;日前,建第四层楼框架时,也未同我们面商,直接把我家阁楼的屋檐一整排都给拆了,又把相邻巷路给堵了,这是侵犯我家的合法权益,太霸道了。”朱先生的母亲说。“因为两栋房子紧挨着,靠西的悬挑阳台离我们家卧室的窗户很近,直接就可以爬上来,对我们而言很不安全。”朱先生对此表示担忧。

昨日中午,东南网记者前往荔城黄石镇金山村实地采访,发现朱某确实已完成四层的水泥框架,但第四层的板面只灌注了一半。据了解,是因朱某未履行协议,被包片干部和村部叫停。此外,朱先生还透露,朱某旧房翻建审批手续尚未完成,盖房却未曾停止。

回应:

情况特殊,协调不成再行执法

对于朱某旧房翻建是否经过审批一事,黄石镇村建站负责人回复东南网:“未审批完成。”既然建房手续未审批完成,村民为何能一直在建设中?对此,该负责人称,村建站只负责规划、审批等工作,对于未审批完成却在建的建筑物是否拆除,应由两违办调查决定。

黄石镇金山村包片党委王前锋则表示:“朱某旧房具有两证,只是审批尚未完成,按照严格规定是不允许翻建的。朱某之所以边审批边建房,是因为旧房已为危房,家庭困难加上报批很久一直未批复,情况特殊,村部经研究同意其边报批边建设。”王前锋表示,目前因朱某未履行协议,已下达停建通知。

“朱先生和朱某两家是亲戚,我们工作也难做,多次协调不成。为避免激发矛盾,现在主要的工作还是以协调为主,尽量想好办法解决,让朱某履行协议,按协议行事将一层楼以西的悬挑阳台拆掉,否则我们将进行执法。”王前锋最后补充道。

相邻巷路堆放着杂物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