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
2015-11-27 09:31 来源:湄洲日报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昨日,我市召开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就有关改革方案听取各界代表的意见。根据方案,居民生活用气的基础销售价格将有所下调。 此次改革方案提出,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分档气量方面,给出了2个方案(如图表);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各档气量价格的比价关系按1:1.2:1.5安排。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听证会上,提出了2个居民生活用气基础销售价格方案:方案一是下调0.40元/m3(即居民生活用气基础销售价格从3.80元/m3调整为3.40元/m3);方案二是下调0.20元(即居民生活用气基础销售价格从3.80元/m3调整为3.60元/m3)。 改革方案还提出,建立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联动条件是以本次上游价格为基价,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幅度达10%时,下游天然气价格可作相应同向调整。 在听证会现场,记者看到,与会18名代表就改革方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听证会结束后,物价部门将梳理与会代表以及此前征集的社会各界建议和意见,并提出莆田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 据介绍,我市现行管道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为3.80元/m3,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为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全市管道天然气居民已点火用户数共计35137户,销售居民生活气量为400.59万m3,平均每年每户约114 m3。(湄洲日报记者 吴伟锋)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