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一环卫工被撞肇事者逃逸续:肇事者主动投案自首

2015-12-11 17:07  王龙风 吴炳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林某接受审讯

林某指认现场

相关报道:

《莆田一环卫工被撞肇事者逃逸续:系一辆白色电动车所为》

《莆田一女环卫工过马路被车撞伤 肇事者离去警方全城寻人》

东南网莆田12月11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 吴炳端)12月7日上午11时许,324国道莆田荔城区六城门公交站附近路段,一名女环卫工过马路时被一辆白色助力车撞伤住院,肇事者逃逸。东南网连续对此事进行报道,并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今日,肇事者林某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天,并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今日上午,肇事者林某(男,龙岩人,1992年出生)主动前往莆田市荔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据林某交代,当天上午,他和朋友相约前往湄洲岛游玩,便骑着一辆白色助力车从赤溪出发。途经福昆线(324国道)六城门公交站附近路段时,林某接到朋友电话,询问其到哪里了。此时,林某前方有一名老人正在过马路,因为距离太近,林某紧急刹车还是撞上了老人。

撞倒老人后,林某的助力车也倒在了地上。林某从地上捡起手机后,给朋友打了一个电话,告知朋友自己“出事了”,之后骑着助力车逃离现场。“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当时心里很害怕,存在侥幸心理,以为赶紧离开,就不会有人知道。”林某对东南网记者说。

事发后,林某骑着助力车在莆田市区到处绕圈子,其间还将自己所戴的头盔摘下,并扔掉车上的一块红色坐垫,试图“改头换面”以此逃脱街头监控探头的追踪。在饶了几圈后,林某又来到东岩山公园内,在公园内呆了约一个小时后才离开。

“后来我也在网上看到了自己撞人的这条新闻,心里也知道逃不掉。”林某告诉东南网记者,事发后,他又前往赤溪自己打工的一家摩托车行正常上班,直到昨天早上才回了一趟龙岩老家。“我就是想回去跟家里人商量下这事怎么办。”

林某说,昨晚他接到车行老板的电话说“警察已经到车行调查这事了”,他意识到事情严重性,于是连夜赶回莆田,今天上午就来到荔城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我现在也意识到当时确实不该走掉,后悔当时犯错了。”林某说。

为了逃过监控的追踪,林某可谓“费尽心思”。那警方又是如何追踪并找到他的?原来,事发后,莆田交警部门视频监控中心的查找手就开始密切查找跟踪林某的行踪:利用莆田市区密布的高清监控探头,林某在市区道路的整个移动轨迹就已经完全在警方的掌控之中。

“现在莆田天眼监控系统已经密布,通过查找人头、地点、路线都可以进行跟踪还原。”荔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程德供向东南网记者介绍,警方通过监控锁定肇事车辆为白色助力车,及肇事者的行踪后,昨天下午就前往赤溪林某上班的摩托车行展开抓捕,但当时林某已经逃回老家。“还好他自己知道主动投案自首,否则他承担的后果将更加严重。”程警官说。

“交通肇事逃逸,如果致人重伤及以上将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程警官介绍,本来这是一起很简单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只要第一时间积极配合警方调查,问题也不会加剧。因其肇事逃逸,除了赔偿伤者损失,林某还将面临行政处罚。据此,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天,并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程警官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遇到交通事故时,一定要先冷静,同时遇到有人受伤时,还要第一时间帮助抢救,并报警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