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仙游县> 仙游新闻 > 正文 |
2016-01-13 09:41 来源:湄洲日报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仙游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吴国顺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正风反腐重大举措作出的新的理论归纳。对纪检监察工作而言,就是要紧密结合实际,把“四种形态”落实到履行监督责任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硬起来。2015年1-11月份,仙游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17件,同比上升32.1%。其中,谈话函询24件,占7%;组织处理及党纪轻处分272件,占79.8%;党纪重处分及重大职务调整(不包括移送司法)13件,占4.3%;移送司法机关32件,占9.4%。 正本清源“防致病”。“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调的是“勤浇树”理念,要求坚守纪律和规矩“底线”,防患于未然。一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学习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十个一”系列活动,唤醒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开展“立家规、习家训、传家风”系列活动,以良好家风带动党风政风。二是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定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提醒函制度,进行纪律提醒。去年全县共开展廉政谈话110多人次,发函提醒700多份。 手握戒尺“正歪树”。“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强调的是“正歪树”理念,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祸酿成大祸。一方面,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督查。开发运用落实“两个责任”动态管理系统,推行“三书一报告”工作机制,去年通过系统发出整改通知书69份、督办书11份,督促责任落实。另一方面,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推行“五个一”常态化监督机制,即每月开展一次明察暗访、报告一次执纪问责情况、通报一批典型问题、开展一轮自查自纠、进行一次电子监察分析。去年1-11月份,共查处问题37起,处理66人,党政纪处分55人,其中科级干部16人,实名通报曝光26起。 倒逼追责“治病树”。“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强调的是“治病树”理念,对严重违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党员,当头棒喝、治病救人。一是推行信访举报办理“零暂存”。开发运用“信访案件全程督办管理”系统,做到信件受理、办信环节、办信单位“三个全覆盖”,加大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力度。去年1-11月份,共受理信访件1063件,其中检控类初信初访394件,已办结295件,按期办结率100%。二是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对于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坚持“一案双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28人予以问责,其中科级干部22人。 严肃查处“拔烂树”。“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强调的是“拔烂树”理念,对那些纪律处分已达不到惩戒目的的,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及时清除党内毒瘤。一方面,突出审查重点。突出查办阻碍跨越发展、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信访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等三类典型案件。去年1-11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17件,其中科级干部案件24件,采取“两规”措施12人次,移送司法机关30人。另一方面,提升审查质量。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的意见,实行案件审核把关制、案件质量终身制、办案工作督导制三个把关机制,提升办案质量。针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共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2次,警示教育28场次,督促整改问题23个,完善相关制度11个。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