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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月20日讯(今日城厢 报道)男子酒后经过废品收购站,要求收购站老板为其称重,因认为称量不准确要求重称被拒绝,遂将收购店老板打伤。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 肖某,贵州人,小学文化,无业。2014年10月19日18时许,肖某与朋友赵某等人喝完酒后,结伴一同前往肖某位于城厢区霞林街道的租住处。当一群人走到租住处楼下的时候,肖某路过胡某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看到收购站内的电子秤,便要求胡某为其称量体重。见肖某等人来势汹汹,胡某便顺从为其称重,但肖某却认为胡某称量不准确要求重称。胡某见肖某蛮不讲理遂拒绝其再次称重的要求,并将电子称关闭准备离去。肖某见状便将胡某拉住,并将胡的手链弄断,双方开始争吵并扭打起来。肖某拿起地上的一啤酒瓶砸向胡某,致胡的嘴角受伤流血。事后,胡某报警。2015年6月2日,公安机关在肖某的老家贵州将其抓获。 经法院认定,被告人肖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肖某持工具作案,酌情从重处罚。故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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