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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实名购票不慎丢失 有网购记录仍被要求补票

2016-01-21 17:18  徐丰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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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徐丰)“在莆田站上车的时候,不小心把票投进闸机缝隙,火车站工作人员让我先进站,但是到福州出站时,又被要求到窗口补票。”近日,网友“wan-gweiting”发微博称,虽然她出示了网络购票记录等,也与铁路系统登记对应,但仍被要求补票,她觉得不合理。

网友发帖:丢了车票有网购记录仍被补票

19日,记者联系到发帖的王同学,她在福建一所高校就读。日前,通过铁路12306官网购买了一张价值24.5元于17日17点左右从莆田开往福州的动车票。学生票需要凭票根进出站,王同学当日从自助取票机取票后,从莆田火车站刷票过闸机。“当时不小心把票投进八号检票口的闸机缝隙内,一时取不出来。”她表示,当时票不容易拿出,她正准备俯身掏出来,火车站工作人员目睹这一切,担心她找票影响其他旅客检票进站,便让她直接进站。

王同学说,乘车过程中也没有乘务员上前询问或查票,她便一路坐车到了福州火车站。“在福州出站的时候以为没问题,结果被检票人员叫了回来。”王同学说,对方认为她逃票,要求她到窗口重新补票。随后她出示了自己的网络实名购票记录、购票短信和学生证等证明材料,对方也从系统中查到购票的是她本人,但是仍然要求她补票。工作人员表示,“票丢了,就是得补票”。于是她只得又支付24.5元以及2元手续费,事后她觉得这一补票规定不合理。

铁路部门:票据遗失需补票及时沟通或避免

19日下午,记者也看到王同学的网络购票记录,与她描述的一致,而车票状态显示“已出票”。就此,记者联系了福州铁路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虽然目前实行网络实名制购票,但是乘客换取纸质车票后,电子客票已经失效。而根据铁路行业的实际情况和目前的技术条件,无法对每一张车票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也无法判断丢失的车票是否已被他人使用。《购票须知》也规定,通过网上购票的旅客在取得纸质客票后,电子客票即失效,凭证只具有唯一性,因此遗失票据需要补票。

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按王同学所述,王同学也存在过错。因为她的票据不属于丢失,只是暂时无法找到,她当时应该留下在场工作人员电话等信息,上车后及时联系乘务人员反映问题,如果有工作人员证实她有相关票据,或者事后帮她取回车票,可以避免补票的损失。

记者还了解到,此前有市民因类似丢失车票被要求补票,而直接将铁路部门诉至法院。2014年10月,长沙旅客何奎将广州铁路公司诉至法院,一审何奎胜诉,但2015年5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了何奎的诉讼请求。2015年11月,浙江大学大二女生陈绘衣将昆明铁路局诉至法院,经过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昆明铁路局向陈绘衣退还了补票款487.5元,案件受理费则由双方各付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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