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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企业采购本地产品最高奖励50万 促进经济增长

2016-02-26 10:1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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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2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 企业采购本地产消费品超50万元,给予采购额2%的奖励;参加大型展会给予展位费50%的补助;对特困企业按季度用电量每千瓦时给予0.2元补助……近日,莆田市出台了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6条措施,以积极应对当前市场需求不足、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最大限度地减轻外部环境变化对莆田市工业经济造成的影响。

鼓励企业互相配套采购

莆田市提出,对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今年2月份用电量达到1月份用电量70%以上部分,每千瓦时奖励0.2元(鞋业、纺织服装、工艺美术产业每千瓦时奖励0.4元)。同时,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对2016年产值首次突破50亿元、30亿元、20亿元、10亿元,且年度缴税金额超1000万元的制造业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在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方面,鼓励莆田工业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形式带动市内制造业企业进入其产业链或采购系统,对向2016年度新带动的单个企业采购配套产品(原辅材料或零部件)或成套设备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采购额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鼓励本地企业采购地产消费品,对2016年度采购本地生产的鞋类、服装、食品、日用品等消费品金额达50万元以上的本市工业企业,按采购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于特困企业2016年度承接本市电商、贸易或制造业企业订单额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2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增加部分,分档相应增加奖励。

设立产业发展专项基金

据了解,莆田市还将加大企业融资支持,推进以订单、设备、商标专利权、应收账款等质押,为有市场有订单但抵押物不足的工业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服务。进一步扩大企业应急保障资金规模,帮助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工业企业过桥转贷。设立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支持龙头企业、新兴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等项目。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莆田市将公布企业税收目录清单和税收优惠目录清单,并建立企业负担监测网点,跟踪监测分析企业负担动态,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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