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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3月15日讯(通讯员 周素真 黄成华)2016年3月11日,莆田涵江区检察院将5万元救助金送到3名刑事被害人手中,温暖了群众“受伤的心”。 “感谢检察院为我发放3万元‘救命钱’,太感谢了。”佘某龙激动地说。原来,佘某龙以摩托车载客为生,早年因家庭贫困,夫妻离异,其独自赡养80岁高龄的母亲,抚育正在读中专的女儿,家庭经济十分困难。 去年,佘某龙在旅社无故被人捅伤,经法医鉴定为二级重伤,花费医疗费5万余元。目前,该案仍未侦破,凶手尚未抓获,医疗费无从获赔。因受重伤,佘某龙失去劳动能力,一家老小基本生活靠社会好心人救助。佘某龙多次上访要求尽快追捕行凶人员,并赔偿其经济损失。涵江区检察院在走访了解了佘某龙的具体情况后,及时启动刑事救助机制,并为其争取到3万元的救助金。 同日,该院还为刑事被害人施某群、林某耀各送去1万元救助金。目前,3名刑事受害人均已息诉息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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