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
2016-03-31 08:43 来源: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 21名成员。管委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高保低标准问题,关于实施银行资金拆借缓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关于简化业务审批相关流程等问题。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莆田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归集使用管理科、信贷管理科、稽核信息科5个科室,下设直属、仙游、涵江、秀屿4个管理部。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共计4家,与上年相同。全年实缴单位4435家,实缴职工18.82万人,缴存18.51亿元,同比增长15.69%。当年新开户单位520家, 新开户职工2.77万人,净增单位445家,净增职工 1.19万人。截至2015年底,缴存总额108.18亿元,缴存余额55.9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0.64%、10.82%。 (二)提取:全年提取13.04亿元,提取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70.45 %,比上年同期增加 24.89 个百分点。截至 2015 年底,提取总额52.24亿元,同比增长33.2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本市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5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65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5 万元。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共计5家,与上年相同。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0万笔18.73亿元,同比增长87.86%。截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43万笔 80.44亿元,贷款余额58.96亿元,同比增长13.20%、30.35 %、33.33 %。个人住房贷款率为105.41 %,比上年同期增加17.78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5年,本中心未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四)购买国债:2015年, 本中心未购买国债。当年兑付国债0.40亿元,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40亿元。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5年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余额)1.33亿元。其中,活期(含协定存款)1.08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0.05 亿元,1年以上定期0.20亿元。 (六)融资情况:到2015年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市政府批准,本中心实际融资借款2.5亿元,融资借款余额为2.485亿元。 (七)其他:截至2015年底,资金运用率105.41%,比上年同期增加16.99个百分点。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