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城厢区> 城厢要闻 > 正文

莆田城厢140间公租房开始申报 截至4月30日

2016-04-07 15:0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4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昨日,记者了解到,城厢区近日决定将原坂头9楼44套限价商品房,改造调整为140间公租房进行配租。4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众即可开始报名,报名日期截至4月30日。据了解,该公租房位于霞林街道坂头社区,目前项目正在二次装修,计划6月底完工,7月份交付使用。

此次调整后,申请对象为符合莆田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准入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众,剩余房源将按分类保障房的规定定向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公交司机、环卫工人、公安协警等一线劳动服务人员。家庭年收入低于12万元(含)、家庭财产总额不超过24万元的以下几类人员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具有莆田市常住户籍,且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莆田市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支付租金能力的异地务工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在本市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配租方式分为单身和家庭两种形式,单身申请家庭按间配租公租房,可自由组合租赁房屋;以家庭作为申请单位,四口以上家庭可申请承租三室房源,四室房源原则配租给二户申请家庭。申请房源房租为9元/平方米,户内水电费、物业费、水电公摊、电梯年检维保等费用由住户根据具体承租情况自行承担。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