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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昨日,记者了解到,城厢区近日决定将原坂头9楼44套限价商品房,改造调整为140间公租房进行配租。4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众即可开始报名,报名日期截至4月30日。据了解,该公租房位于霞林街道坂头社区,目前项目正在二次装修,计划6月底完工,7月份交付使用。 此次调整后,申请对象为符合莆田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准入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众,剩余房源将按分类保障房的规定定向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公交司机、环卫工人、公安协警等一线劳动服务人员。家庭年收入低于12万元(含)、家庭财产总额不超过24万元的以下几类人员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具有莆田市常住户籍,且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莆田市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支付租金能力的异地务工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在本市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配租方式分为单身和家庭两种形式,单身申请家庭按间配租公租房,可自由组合租赁房屋;以家庭作为申请单位,四口以上家庭可申请承租三室房源,四室房源原则配租给二户申请家庭。申请房源房租为9元/平方米,户内水电费、物业费、水电公摊、电梯年检维保等费用由住户根据具体承租情况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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