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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7月1日讯 记者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由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莆田市国土资源局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分局征地拆迁事务部原负责人林华东涉嫌受贿罪一案,秀屿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林华东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七万元。 经查,被告人林华东在担任莆田市国土资源局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分局原征地拆迁事务部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4000元,其中20000元为索贿款,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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