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
东南网莆田8月11日讯(本网记者 李妙珠)近日,有网友在《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反映,称今年自己申报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因非学前教育专业,被教育局要求提交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证书必须是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而我是今年7月份才取得证书,所以有证书也不能参加职称评审。为什么证书非得是2016年前取得的呢?”该网友不满道。【留言详情】 该网友李女士(化名)告诉东南网记者,自己是荔城区某小学的一名幼儿园老师。按规定,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人员从事幼教工作,须参加有关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因自己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去年,在幼教岗位任教满8年后,学校领导于是通知她参加培训事宜。2015年8月份,她前往仙游师范学校参加培训,并于今年7月份结业并取得证书。 李女士说,今年6月份,她接到教师职称评审通知后,开始着手准备申报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评审资料。7月底,莆田市教育局要求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提交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要求时间界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因此证书必须于2016年1月1日之前取得。 “而我是今年才取得的证书,所以要到明年才能参评。但是不巧的是,明年3月份,我参加教师职称考试所取得的证书又要过期。真的很郁闷!为什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非得是2015年取得的呢?”李女士表示不解。 “没办法,这是全省统一规定的,就算帮忙向上级提交申报资料,届时也会被刷下来。”莆田市荔城区教育局职改办经办人员林先生说:往年,申报相关职务评审的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至申报的上一学年度的8月31日。今年,因为是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过渡年,因此时间推迟至2015年12月31日。“估计明年又恢复至8月31日。”林先生说。 至于李女士为何从事幼教多年后才被通知参加岗前培训,经办人员林先生表示,以往便有要求培训,一方面可能是学校没通知到位;另一方面,以前教师职称评审的条件要求并不苛刻,大家也不太重视。 “现在教师职称评审对此项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不仅要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学校组织的培训,还要向省教育厅备案,结业证书必须要有盖省教育厅的钢印。”林先生说。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