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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园花园小区内乱开餐馆 开发商或被拘留

2016-09-14 15:3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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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园花园小区内开了近50家餐饮店

东南网9月1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丽明 文/图)由于紧邻莆田学院,莆田学园花园小区的店铺成了餐饮旺铺,多年来租金持续上涨,如今月租已达到5000多元,接盘老店甚至需花费数万至十万元不等的高额转让费用。

不过,小区内餐饮店林立的场景或许即将消失。一场小区业主和餐饮店经营者多年的扰民之争,将要进入环保执法程序,在对开发商莆田立丰房地产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之后,环保部门打算出狠招整治小区环境,拟对餐饮店经营者开出10万元的高额罚单。

而由于开发商拒绝执行行政命令,恢复小区店铺原状,环保部门拟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开发商法人或将被行政拘留。

业主:小区餐馆林立 曾发生过火灾

莆田学园花园小区并不大,约有150户业主,小区内的店面近九成都经营餐饮业,差不多有50家餐饮店。

有业主告诉海都记者,他们从2011年开始就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认为小区内不应经营餐饮等扰民业务,而小区内这些店铺的产权大都属于开发商莆田立丰房地产有限公司。

环保部门曾于2013年协调开发商对小区内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重新铺设了一条排烟管道和一条排水管道。不过,当时小区内的餐饮店仅有31家,近年来已增至近50家,改造的两条管道难以满足油烟的净化需求。

每天中午和晚上用餐高峰时,一楼众多餐饮店的油烟不停地往上冒,楼上业主们的家里都不敢开窗户。而最令业主们担心的是,餐饮店店面曾发生过火灾事故,也发生过煤气泄漏事故,他们认为小区楼下的餐饮店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经营者:环保部门已下最后通牒

据了解,小区里近50家餐饮店,主要为炒菜类快餐饭店,多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还有一些麻辣烫、水饺、炝肉、甜品、面食等烫捞式餐饮店。

一名餐饮店老板告诉记者,上周四,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来下“最后通牒”,要求餐饮店经营者自行关闭餐饮店,不然将对经营者开出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海都记者走访发现,小区内的这些餐饮店规模较小,不少店都是一家人一起干。尽管有庞大的学生群体作为市场客户,但学生们常会货比三家,这些餐饮店主要依靠数量获得利润,客源稍有变化,经营效益就会受到较大的影响,部分经营者在效益较差时谋求转让。因此,在这些餐饮店的门口,常见张贴着转让意向书。

这个暑假,小区内四五家餐饮店的接盘人,每家差不多都花了十来万元。一吕姓老板告诉海都记者,他是仙游人,由于找不到好营生,一家人就把小区内的一家餐饮店盘了下来,加上后期装修,花了近十万元,本月才刚开始营业。“店刚盘下来没多久,就被告知不能继续营业了,钱没赚到反而要倒贴不少进去。”

部门:环评报告明确说不能开餐馆

海都记者从城厢区环保部门获悉,学园花园小区内的各家餐饮店目前大都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但该小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中明确小区不设餐饮和娱乐行业,也未配套相关基础设施。按照规定,如果小区内要开设餐饮等项目,须重新向环保部门进行环评申报审批。但是,若要重新申报环评审批,需要征求小区业主们的同意。

由于开发商未重新进行环评审批申报,便对外进行餐饮等行业招商,允许商家开设餐饮店。去年,环保部门对开发商莆田立丰房地产有限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开发商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法院进行起诉。今年初,莆田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开发商败诉。

今年4月份,城厢区环保局责令开发商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小区内店铺的原貌。由于开发商至今拒绝执行该行政命令,城厢区环保局拟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莆田立丰房地产有限公司法人或将被处以行政拘留。

海都记者了解到,将店铺出租给经营者时,开发商并未告知他们小区内不能经营餐饮业。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认为,餐饮店经营者若因此产生了损失,可通过法律途径向开发商索要赔偿。目前,城厢区环保部门已经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将对餐饮店经营者作出处罚,工作人员表示,具体处罚金额以之后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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