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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9月23日讯(本网记者 李妙珠)东南网记者今日从莆田市工商局获悉,2016年8月,该局组织人员对市属主要媒体发布广告情况进行抽查监测,发现违法广告7条次,整体违法率达0.31%,与7月份的整体违法率(0.37%)相比,下降了0.06%。 其中,违法医疗广告3条次,占违法总量的42.86%,违法主要表现是: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内容涉及医疗技术、疾病名称,未注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违法房地产广告4条次,占违法总量的57.14%,违法主要表现是:房地产预售广告未注明开发企业名称。 部分典型违法广告情况 1.莆田市肿瘤医院体检中心广告,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内容涉及医疗技术、疾病名称,且未注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广告主:莆田市肿瘤医院体检中心。 2.名邦豪苑广告,房地产预售广告未注明开发企业名称。广告主:名邦豪苑开发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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