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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荔城区三举措做好抗击台风和防汛期间“两违”工作安全隐患排查防范 (1)加强组织,严明纪律要求。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抗击台风和防汛期间“两违”工作安全隐患排查防范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工业园区和各有关部门加强领导,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加强汛期“两违”巡查和已批建房作业情况,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加强巡查,全面排查隐患。一是加强值班。安排工作人员加强24小时值班,切实加强台风和防汛期间“两违”值班工作,同时确保各相关责任人通信畅通。二是加强“两违”巡查。组织全面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顶风抢建的“两违”和非法矿山盗采行为,特别是加大对重大“两违”的打击力度。三是加强批后监管。加大建房批后监管力度,对正在建设的,及时通知建房户停止建设,确保汛期建设安全。(3)强化责任,督查落实情况。各镇街、工业园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并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履职到位。同时加强对相关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凡因工作原因造成重大损失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荔城区四举措加强监管规范建房 荔城区认真剖解农村建房安全监管难题,积极探索监管方式,促进了农村建房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目前,共完成农村个人建房审批614户,审批面积近7万平方米,其中新建类1宗,翻建类430宗,扩建类183宗。(1)为确保农村建房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要求各镇街、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执法监管合力。经常性组织村土地管理员、村主干以及驻村工作队、镇街相关人员等开展业务培训,引导建房户严格按照审批核准的内容进行建设。(2)在审批过程中,坚持“建新拆旧”原则,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要求,凡申请建房的,建房户必须与所在村(居)委会签订旧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即经批准新建或翻改建住宅后,其他的旧房及附属设施必须在新建房屋一层后自行拆除,并把旧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上交村(居)委会后方能续建,其使用权归村委会所有。若拆除旧房可能影响相邻房屋结构安全,则在新建房屋一层后清理旧房内所有物品,并把旧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上交村(居)后方能续建,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村(居)委会所有。(3)为节约集约用地,鼓励村(居)民整合宅基地,多户联合建设多层和小高层单元式住宅,每户住宅建筑面积控制在人均70平方米以下,节约下来的建设用地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 (4)强化批后监管,建立住宅建设档案,做好放线、核样工作,并加强施工期间的规划实施监督和质量、安全管理,对不按照审批要求、违规搭车建房、未批先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法占用耕地等违法违规建房的,严厉查处。 镇海街道重拳出击治“两违” 连日来,镇海街道连续组织2场联合执法行动,分别对鞋材市场、庭院深深、新溪村、古山村、埭里村等处违章建筑实施依法拆除,拆除面积600多平方米,有力地打击了违法建设行为。该街道以提升“无违建”创建为抓手为契机,结合市区两级考评机制,以“重点整治,以点带面”的方式,全面加大整治违法建筑的力度。 北高镇强化“两违”综合整治 为贯彻区“两违”攻坚月会议精神,9月9日,北高镇联合区国土局、区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82人,1部破拆机,1部乙烯切割机, 对坑园、院后、北高等3个村共4宗顶风抢建“两违”建筑实施联合执法拆除。此次行动有效地遏制了无证偷建抢建的行为,也向群众展示了该镇严打“两违”的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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