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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1月9日讯(通讯员 姚珊珊)11月8日,莆田城厢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莆田西高速公路出口处,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民警查获一起二次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日早上9时许,二中队民警在莆田西高速公路出口处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为闽AE188B的小型轿车由莆田西高速路出口方向驶来。在距离执勤卡点大约30米的地方,轿车却突然将速度减了下来,并前后移动,迹象较为可疑。 见此情形,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下。当民警要求驾驶员打开车窗接受检查时,驾驶员却将车门紧闭,迟迟不愿打开。最终,驾驶员将车门打开,民警随即闻到一股浓浓的酒气。 民警用酒精测试仪对该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李某酒精含量为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现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后经询问和网上查询核实,李某于2016年6月,在晋江曾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晋江交警查获。此次是再次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民警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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