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莆田11月14日讯 东南网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由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城厢区华亭第二中心小学、城厢区华林学校原校长蔡国柱涉嫌受贿罪一案,城厢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蔡国柱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
经查,被告人蔡国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送给的现金、购物卡、加油卡、保险产品共计人民币209847.31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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