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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2月1日讯(本网记者 柳烨)12月1日,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涵江法院副院长胡建贤就法院开展涉侨审判以及涉侨司法服务工作的有关情况作详细介绍。会上同时通报江口法庭涉港澳台侨民事审判合议庭4起典型案例。 东南网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涵江法院立足侨乡优势,加强与涉侨部门的沟通联系,依托江口法庭成立了涉港澳台侨民事审判合议庭,逐渐形成了以“集中审理、规范运作、多元衔接、服务侨胞”为内容的富有侨乡特色的“四涉”审判调解机制。法院涉侨品牌被列为“全省法院司法品牌项目”,法院也被授予“全省法院司法品牌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据统计,2012年至2016年10月,涵江法院共审理涉港澳台侨民事一审案件416件,其中当场立案416件,当场立案率达100%;审结404件,审结率为97.12%;调解160件,撤诉26件,调撤率达46.04%,审限内结案率100%,办理涉台司法互助案件97件。其中2016年审结案件44件,审结率为81.48%;调解撤诉34件,调撤率77.27%;办理涉台司法互助案件22件。 据悉,涵江法院涉侨审批案件类型主要有婚姻家庭类纠纷、房屋财产类纠纷、以及合同类纠纷三大类。涉侨审判工作主要面临送达难、取证难、开庭难的问题。 胡建贤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为解决这些难题,涵江法院一是建立“四涉”审判调解机制,立足侨乡优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加强与涉侨部门的沟通联系;二是构建以“纠纷预警维、矛盾化解维、常态服务维”为覆盖的“三维侨益圈”,将定分止争的司法为民思想贯穿在庭前、庭中、庭后。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联系。 在涉侨案件调处多元衔接建设方面,东南网记者了解到,目前,涵江法院已通过与涵江区侨联联合成立调解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聘任调解员队伍和特邀调解员队伍;设立调解衔接工作示范点、法官工作室、无讼企业创建办公室;完善与公安机关、司法局、侨联等单位的合作制度;推行诉前调解、协助调解、委托调解、指导调解和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确认等方式,不断深化涉侨维权工作内涵,为完善涉侨案件多元衔接机制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同时,在创新司法护侨服务方面,涵江法院以关爱侨乡留守人群工作为抓手,将司法护侨服务推进到基层一线。通过不断完善关爱侨乡服务机制、开展青少年关爱维权活动、推进“司法护企”建设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司法护侨服务体系。 针对下一步涵江法院的涉侨审判工作规划,胡建贤表示,下一步涵江法院将在原有的“四涉”审判工作基础上,加强细化工作,运用先进的网络通讯技术,将审判工作与现代技术相结合,提高审判效率。同时,法院将联合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入摸底“四涉”人员基本信息,拓宽共建主体,丰富共建内容,增加共建渠道。 胡建贤告诉东南网记者,涵江法院将在法官员额制、办案责任制改革基础上,强化法院“四涉”审判团队,形成系统化的分工和协作模式,通过系统的“四涉”审判信息收集,增强对“四涉”审判工作新问题的分析研究、跟踪指导和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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