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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城厢区荔景广场小区:入住十年 房产证仍未拿到

2016-12-07 15:3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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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荔景广场小区

东南网12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养东/文 马俊杰/图)2005年底,莆田市民黄先生入住位于城厢区荔华东大道的荔景广场小区,但让他没想到的是,直到现在他都没有拿到房产证,情况一样的还有该小区1、2号楼两百多户业主。业主们称,办理房产证所需税收等费用几年前就交给开发商了,但却从税务部门得知开发商并没有缴交费用,导致房产证无法办理。昨日,开发商莆田市恒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有关人士得知记者来意后,连忙挂断电话,未对此事作回应。

其他楼栋均已办证 唯独1、2号楼无证

业主黄先生介绍,荔景广场小区分三期施工建设,其中1、2号楼属于一期,在2005年底就建成交房,属于较早的一批,但目前其他楼栋均已办理了房产证,而最早交房的1、2号楼却迟迟未办理。黄先生说,这两栋楼确实与其他楼栋有区别,按照当时的协议,业主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子时,花的是购买土地的钱,之后建设的费用由业主各自出。不过,楼栋建设都是按照原有的规划图纸施工,管理也是同一个物业管理,办理房产证等也是由开发商负责。“可能当时开发商缺少资金,先收走这些钱拿来用。”业主陈先生称,1、2号楼像是“私生子”一样,开发商都是先给其他楼栋办理房产证,对这两栋楼两百多户业主则不闻不问。

昨日上午,海都记者在现场看到,1、2号楼靠近荔华东大道,有七层楼高,一楼多为商铺店面,小区入口设置了保安亭,里面还有十几栋住宅楼,而这两栋楼是在保安亭外。

无房产证多有不便 开发商未作回复

黄先生告诉记者,两三年前,开发商称要为业主办理房产证,让大家交相关的税费等,业主们也及时交了费用,但却没了下文。业主们称,一开始无法办房产证是因为存在违建,但早已解决,因此业主也向信访部门反映,之后从税务部门得知,开发商并未缴交有关税费,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黄先生说,没有房产证对房屋过户、孩子上学等都有影响,业主们怨声载道。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开发商莆田市恒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谢女士得知记者来意后,声称让业主去找她,便迅速挂断电话,再拨打时仍被挂断。随后,记者将有关情况发短信给谢女士,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收到对方回复。

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王律师表示,开发商逾期没有为业主办理房产证,又不能提供齐相关手续,导致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开发商构成违约,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业主可与开发商协商,若无法协商建议走法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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