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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2月9日讯 东南网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由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涵江区麟凤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卢桂凤涉嫌诈骗罪、行贿罪一案,涵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卢桂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查,被告人卢桂凤伙同他人违规申请购置享有国家补贴的插秧机17台,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计107.727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此外,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共计4.575万元,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诈骗罪、行贿罪。 鉴于被告人卢桂凤在诈骗犯罪中系从犯,在行贿犯罪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且退出部分账款,又具有自首、立功情节,依法对被告人卢桂凤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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