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2月10日讯 (吴志军) 日前,莆田市秀屿区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出资2000万元设立区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全力支持区内现代商贸、现代物流、金融服务、健康养老(家政服务)、创意设计、文化体育、旅游会展、总部经济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据悉,该意见试行一年,2017年,凡是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在秀屿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并纳入统计的企业,均可享受这一政策性福利。
相关阅读:
秀屿区“澳德置业”杯大蚶山越野赛举行
莆田市工会系统构建和谐企业助力社会治理专项行动启动
湄职院举行国际护士节活动:以砥砺奋斗之姿做最美护理人
北岸举行纪念妈祖诞辰1064周年“妈祖回娘家”系列活动
纪念妈祖诞辰1064周年大会暨春祭妈祖大典在湄洲岛举行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科普展品搬进小学点燃孩子科学梦想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