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存污染环境行为 莆田涵江三企业被立案处罚

2017-03-28 17:2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2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养东)昨日,记者从涵江区环保局获悉,该区莆田德信电子有限公司、莆田市涵江区三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莆田市涵江区永辉塑胶有限公司因存在环境污染行为,被环保部门立案处罚。

据介绍,莆田德信电子有限公司在涵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从事液晶显示器、柔性线路板等的加工生产。此前执法人员前往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酸洗车间旁雨水沟内有废水,现场pH试纸测试呈酸性。

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酸洗车间旁和废水总排放口pH排放浓度超过有关规定三级标准限值,违法向水体排放酸液和总排口pH监测超标排放。根据《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共计罚款74748元。

莆田市涵江区三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在涵江区江口镇坂梁村,从事塑料制品的生产及电子塑胶的喷漆加工。执法人员前往检查时,发现模具车间内有2桶废机油未规范贮存,废机油利用180升油桶收集,贮存点无危险废物标识,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按有关规定罚款10000元。

莆田市涵江区永辉塑胶有限公司在江口镇坂梁村从事塑胶制品、电子制品、塑料制品的来料加工,塑料喷漆项目的加工生产。执法人员前往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新增设1台喷漆设备,无报批环评文件,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涵江区环保局对该公司罚款20150元,并责令停止使用新增设的喷漆设备。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