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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介绍 [社会共创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每一个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6年5月,莆田市被列为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是我省除厦门、福州以外第三个创建的城市,我们每一个人都将是创建食安城市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标准] 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率要达到70%以上、对食品安全的科普知识知晓率要达到90%以上、社会公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要达到80%以上、食品安全检验经费支持率要达到4份/千人的检测样本量。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食品从业者该做什么?] 每一位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谨记: ✔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自觉做到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杜绝无证照经营。 ✔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出厂、入市、进店、上柜台、上餐桌,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质量关。 ✔ 规范经营,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律制度,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广大市民该做什么?] 广大市民朋友,让我们一起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支持、热情参与! 养成良好的食品消费习惯,购买食品或就餐时要先查看营业执照; 在购买或消费后主动索要发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积极主动地维权,主动地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来; 发现制假售假行为,及时拨打12331进行举报。 莆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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