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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9月29日讯 东南网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由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原副主任许玮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以及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原工作人员陈红清、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苏志攀涉嫌滥用职权罪一案,涵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许玮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告人陈红清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被告人苏志攀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 经查,被告人许玮、陈红清、苏志攀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伙同同案人在负责、经办、参与涵江区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期间,明知培训机构不具备承办劳动职业技能培训资质、不符合领取国家补贴条件,仍违反有关规定、滥用职权,予以通过审核验收及资金申报,致国家补贴被套取,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其中,被告人许玮徇在此过程中多次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7万元,此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鉴于三名被告人均系经他人收益,协助实施滥用职权行为造成国家损失,非直接决策者,起次要作用,均系从犯,且被告人许玮退出全部赃款、被告人苏志攀具有自首情节,犯罪较轻,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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