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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0月12日讯 记者从莆田市纪委监察局获悉,日前,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平海镇北峤村原村委会主任詹瑞通、原党支部委员唐国春在扶贫项目建设中收受财物问题。2014年至2017年,在北峤村开展扶贫项目建设过程中,原北峤村村委会主任詹瑞通、原党支部委员唐国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分别收受他人为感谢其在系列扶贫项目资金拨付等事宜给予的支持和关照而送给的财物计2.1万元、0.5万元。此外,詹瑞通、唐国春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2017年6月,秀屿区纪委给予詹瑞通、唐国春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南日镇原残联联络员陈文芳违规收受贫困残疾人送给的财物问题。2008年,陈文芳在任南日镇残联联络员期间,收受4名贫困残疾人为感谢其在办理残疾人“安居工程”补助申请及补助金发放方面给予帮助而送给的财物共计7600元。2017年6月,南日镇纪委给予陈文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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