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莆田10月16日讯 东南网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由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仙游县榜头镇后南溪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庆平涉嫌贪污罪一案,仙游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庆平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经查,被告人陈庆平身为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公务的人员,以欺骗手段非法占有扶贫款物共计人民币28259.88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陈庆平能投案自首,且全部退赃,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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