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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酒后驾驶报废摩托车被罚 驾驶员“早知道坐公交”

2017-12-02 12:3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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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无证驾驶报废摩托车

东南网莆田12月2日讯(通讯员 姚珊珊)11月29日,莆田城厢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莆阳路与筱塘路交叉路口,查处一起酒后无证驾驶报废摩托车多重违法行为,该车驾驶员被交警依法处罚并处拘留15日。

当天下午5时许,摩托车驾驶员张某行驶至莆阳路与筱塘路交叉路口时,被正在该路段执勤的民警拦下。在检查证件时,民警闻到他身上有一股酒味,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张某酒精含量为41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通过询问,张某承认自己中午吃饭时和朋友喝了几口小酒,之后开车回家,没想到“白天居然还有民警查酒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被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被罚款500元,扣留机动车并强制报废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被罚款300元并处拘留15日。

“自己对交规了解不是太多,晓得这么重,宁可平时坐公交车了。”张某得知处罚结果后,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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