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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通过“莆田东南网”留言咨询:我父母都是农民,且都是农村户口,原来是免交医保费的,直到2010年,村干部要求全部要交。前段时间,村里通知二女户跟独生子女户去镇里办理某项补贴,可到了镇办公室,又说我爸户口是居民,不行。我爸三十多年来没正式工作,也不是机关事业单位,真的很不理解明明是二女户,为何不能享受二女户相关补贴政策,迫切希望帮忙解答。 福建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翁庆燕解答: 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机制分为三种,新农合、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其中新农合就是社保的一种。新农合的全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根据福建省卫计委、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村二女夫妇奖励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二女户补贴政策的对象是对我省农村户籍中年龄未满60周岁,自觉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绝育手术,且只有两个女孩的已婚夫妇的奖励。我省政策是,二女绝育家庭参加城乡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同级政府予以全额补助。 至于你反映的情况,即使你父亲三十多年来没有正式工作,也不是机关事业单位,但只要你父亲或者母亲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是在城镇的,就不符合二女户补贴政策。 (以上观点系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法律依据】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享受下列奖励与优惠: (一)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时,增加一人份额; (二)在培训、就业、就医、住房以及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 (三)在扶贫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照顾; (四)实行退休金或者生育补助费制度的地方,增加退休金或生育补助费; (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 (六)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 《福建省农村二女夫妇奖励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农村二女夫妇奖励是对我省农村户籍中年龄未满60周岁,自觉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绝育手术,且只有两个女孩的已婚夫妇予以的奖励。” “律师在线” 不少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各类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往往不知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为充分发挥律师、新媒体在普法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探索实践“律师+新媒体”解决问题、回应群众新方案,推动提升互联网时代全社会各领域法治化水平,促进完善基层社会法治、德治、自治、共治“四位一体”善治体系,莆田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东南网莆田站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律师在线”活动。 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遇到各类纠纷,不知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犯,若权益受到侵犯又该如何维权等等相关的法律问题,均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东南网“律师在线”反映,我们将邀请律师及时为你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1.关注“莆田东南网”或“正义莆田”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输入关键词“律师”,即可进入“律师在线”栏目留言。 2.拨打东南网莆田站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 3.通过新浪微博东南网莆田站官方微博留言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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