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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月25日讯 东南网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由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福建省鼎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许春哲涉嫌贪污罪一案,秀屿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许春哲犯贪污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 经查,被告人许春哲伙同同案犯黄建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黄建华作为村基层组织干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采用虚报鱼苗损失的方法,骗取公共财物,其行为触犯了贪污罪。鉴于许春哲具有自首情节,并主动退出全部账款,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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