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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律师在线:被汽车溅了一身水气急砸车窗,责任怎么算?

2018-03-16 09:2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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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通过“莆田东南网”留言咨询:下雨天,我步行在路上,一辆车开过溅了我一身水。我情急之下,拿起手机砸坏了车窗。请问律师,这种情况谁对谁错?有什么法律法规?

福建邹鲁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琳肖解答:

首先,司机开车溅您一身水,固然是不对的,但这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只能说明司机不文明驾驶,其行为并未上升到法律层面。因此,就法律责任而言,司机虽溅您一身水,但其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其次,您拿起手机砸坏了车窗,损坏对方财产,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则应承担相应的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的民事责任。

综上,本律师建议,本次事件,就法律而言,您是赔偿义务人,因此应积极的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若双方协商不成,则待对方向法院起诉后再去应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七条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

“律师在线”

不少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各类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往往不知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为充分发挥律师、新媒体在普法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探索实践“律师+新媒体”解决问题、回应群众新方案,推动提升互联网时代全社会各领域法治化水平,促进完善基层社会法治、德治、自治、共治“四位一体”善治体系,莆田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东南网莆田站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律师在线”活动。

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遇到各类纠纷,不知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犯,若权益受到侵犯又该如何维权等等相关的法律问题,均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东南网“律师在线”反映,我们将邀请律师及时为你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1.关注“莆田东南网”或“正义莆田”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输入关键词“律师”,即可进入“律师在线”栏目留言。

2.拨打东南网莆田站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

3.通过新浪微博东南网莆田站官方微博留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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