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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3月26日讯(本网记者 李妙珠)近期,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今年第12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告。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7大类食品,包括: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和餐饮食品,共抽检453批次,其中不合格16批次。其中,莆田2家经营企业有2批次食用农产品被抽检出不合格,分别是: 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华东万达广场店2017年11月11日经营的青蛾,氯霉素不合格;莆田市凤凰百货有限公司笏石店2017年11月14日经营的虾菇(海水),镉不合格。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该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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