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
东南网莆田4月16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近日,莆田网友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反映,称莆田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纳费用每年都在上涨,今年已经达到了7440元,无形中增加了经济负担,有许多人觉得压力大,不缴纳了,因此希望能降低缴纳费用标准。【留言详情】 东南网记者了解到,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2018年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291号)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我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按不低于3100元执行。而此前,2016年的月缴基数为2100元,2017年的月缴基数为2600元。全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逐步提高的办法执行,近年来,每个缴费年度的月缴基数都提升了500元。 就此事,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表示,莆田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纳费用标准是按照省里有关部门出台的文件执行,2018年度的缴纳费用(7440元)系按照月缴费基数按不低于3100元的标准执行。“我们也觉得这个缴纳费用有点高,但是也只能严格按照文件执行。”该工作人员说。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