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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盗窃手机再转账挥霍 90后小伙涉罪被批捕

2018-05-03 08:28  林婧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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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5月3日讯(通讯员 林婧)盗窃他人财物后,又通过被盗手机里的微信、支付宝等软件将被害人的钱转到自己的账户上挥霍。近日,莆田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一名涉嫌盗窃罪的90后小伙黄某。

经查,2017年7月21日凌晨,犯罪嫌疑人黄某(1996年出生,初中文化,无业,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通过溜门方式进入被害人陈某的房子,拿走陈某放在房间靠窗的床头柜上的一部iphone5s手机和一个钱包(内含银行卡、身份证及现金600元等)。之后,黄某见被盗手机有绑定银行卡和微信,通过短信验证就能进行转账,无需密码,便通过微信、支付宝等软件将陈某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内的钱(约2万元)转到自己的账户上,用于信用卡还款、网络游戏充值等。

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提醒,在享受网络给我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要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手机要设置开机密码,绑定银行卡要设置交易密码,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同时也告诫利用电子渠道谋取非法钱财的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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