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
网友通过“莆田东南网”留言咨询:2016年3月,我被的士撞伤,造成9级伤残,手术费花了7万多元。去年12月,我向法院起诉,但法院传票送达不到当时驾驶出租车的驾驶员,之后法院说要公告送达。但现在时间又过去快2个月了,法院一直无法开庭审理,现在要怎么办? 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俊雄解答: 根据网友的描述,希望网友了解一下诉讼程序。依据法律规定,起诉之后,诉讼材料需要送达给相应的被告,以此保证被告方权利的行使及判决的公平公正。除能直接送达,送达方式还包括转交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如果穷尽上述送达方式,仍无法将诉讼材料送达给被告,法律还规定可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以原告缴纳相应公告费后,通过报纸报刊,对外发布起诉的相应信息。公告送达后,无论被告是否知情,均视为送达,但公告期限应当满足两个月的要求。 法院在履行上述送达责任,需要相应的时间,也就是网友需要承担相应诉讼的时间成本。因此,网友除耐心等待,还可以尽量与法院协调尽早履行诉讼程序。 “律师在线” 不少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各类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往往不知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为充分发挥律师、新媒体在普法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探索实践“律师+新媒体”解决问题、回应群众新方案,推动提升互联网时代全社会各领域法治化水平,促进完善基层社会法治、德治、自治、共治“四位一体”善治体系,莆田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东南网莆田站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律师在线”活动。 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遇到各类纠纷,不知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犯,若权益受到侵犯又该如何维权等等相关的法律问题,均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东南网“律师在线”反映,我们将邀请律师及时为你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1.关注“莆田东南网”或“正义莆田”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输入关键词“律师”,即可进入“律师在线”栏目留言。 2.拨打东南网莆田站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 3.通过新浪微博东南网莆田站官方微博留言反映。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