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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5月6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东南网记者从莆田市河长办获悉,为打击涉河违法行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河湖治理和保护,共同参与河长制工作,近日,莆田市出台了涉河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试行方案。根据该方案,举报人最高可获得高达10万元的举报奖励。 据了解,莆田市河长办主要受理和奖励在莆田市境内(含一县四区两管委会)涉河违法行为的举报。举报内容包括违法侵占河道、破坏河堤河岸;企业、经营户等生产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在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等三类典型涉河违法行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涉河违法行为等。对举报人提供前述三类典型涉河违法行为有效线索的,将立即给予100元奖励。案件查处后还可根据案件性质和处罚情况进行再次奖励,根据被举报人因被举报事由受到的不同程度的惩处情况,可给予举报人500~5000元不等的奖励,被举报人因被举报事由受到罚款的,按照罚款数额的10%奖励举报人,奖励总额以10万元为限,奖励标准可就高,不重复累加。 据悉,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2261119)、传真(2261119)、来信(莆田市河长制办公室收)、微信公众号(“莆田水生态”微信公众号)、邮件(河长制工作平台或河长办邮箱ptshzb2261119@163.com)、来访(市政府4号楼2层市河长制办公室)等途径进行举报。举报人应实名举报,并提供违法行为的对象、地点、时间、基本事实等可靠、有效的线索或证据;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不得虚报、谎报;被举报行为在举报前已被职能部门、属地镇(街)、村(居)等单位掌握,已立案查处、正在处理或已依法作出处理等的举报不属奖励范畴。市河长办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举报内容等严格进行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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