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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现场 东南网莆田5月17日讯(通讯员 姚姗姗)5月14日上午,莆田城厢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执勤时抓获一个“醉猫”。被查获的男子则坚称自己当天并没有喝酒,只是在事发前一天中午喝了一些啤酒。 5月14日上午9时许,欧某驾驶着一辆二轮摩托车途径万达广场路段时,因不按道行驶被执勤民警查获。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男子满身酒气,遂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测试。检测结果显示,王某每100毫升血液含酒精102毫克,属于醉驾行为。 据欧某交代,他于5月13日中午,与其亲戚在家中饮酒聊天,期间喝了7瓶啤酒,随后一直没有出门。直到14日上午,欧某认为酒精对自己早已没了影响,便放心驱车出门了,谁知竟被当场查获。 “我平时都非常注意,都没有酒后驾车,5月13日当天喝酒后并没有开车,是第二天早上才出去的,我以为这样的状态肯定没事,没想到还是被查出有酒精,我现在非常后悔。”欧某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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